勞務用工合同解除了是否賠償
一、勞務用工合同解除了是否賠償
勞務用工合同解除了一般不需要賠償,但是解除勞動合同需要賠償。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1.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勞務用工合同和勞動合同的區別
勞務用工合同和勞動合同的區別有:
1.二者的法律性質不同。
勞動合同是確立勞動關系的依據,屬于的范疇;勞務合同是建立民事、經濟法律關系的依據,屬于民法、經濟法的范疇。
2.對合同主體要求不同。
勞動合同的主體一方是勞動者,另一方是用人單位;勞務合同的主體既可以都是公民,也可以都是法人,或者是公民與法人,勞務合同對主體沒有特殊要求。
3.合同主體的地位不同。
勞動合同簽訂后,勞動者便成為用人單位的一員,二者的關系具有從屬性,勞務合同的主體之間并不存在從屬關系,找法網提醒您,雙方始終是相互獨立的平等主體,以自己的名義分別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
三、勞務合同可以仲裁嗎
勞務合同糾紛可以約定仲裁。我國《仲裁法》規定,除了婚姻、收養、監護、撫養、繼承糾紛等具有人身、身份關系的案件以及依法應當由行政機關處理的行政爭議案件不能約定仲裁之外,其他的民事糾紛,經過雙方當事人的約定,是可以進行仲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