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約定財產歸一方,債權人如何維護自
離婚協議是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而達成的協議或者意見。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網友咨詢:
離婚協議約定財產歸一方,債權人該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律師解答:
離婚協議包括三項主要內容,即自愿離婚、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雙方簽訂的離婚協議所附條件就是要協議離婚,所附期限是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領取離婚證。當這兩種情況符合時雙方所簽訂的離婚協議才生效。現實生活中經常會出現夫妻雙方通過在離婚協議中約定將財產全部歸一方所有的方式來逃避債務的情形,此時應區分被逃避的債務系夫妻一方個人債務還是夫妻雙方共同債務。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決、裁定、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
律師補充:
債務人以放棄債權、放棄擔保債權、無償轉讓財產等方式無償處分財產權益,或惡意延長其到期債權的履行期限,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債務人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的行為被撤銷的,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即相關法律行為被撤銷后溯及該行為被作出時不具有約束當事人的法律效力。撤銷權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自債務人的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該撤銷權消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朱文君律師簡介
中國心理協會認證婚姻家庭咨詢師、少兒心理咨詢師、心理健康師,中國政法大學、國家人事人才認證傾聽療愈師,人社部官網可查高級財務管理師,國際注冊會計師,擅長婚姻家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刑事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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