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權委托書的委托期限如何寫
授權委托書的委托期限由雙方當事人約定,然后直接在委托書上寫明即可。比如在委托合同中約定:委托期限:自簽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項辦完為止。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約定,由受托人處理委托人事務的合同。
委托人可以特別委托受托人處理一項或者數項事務,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處理一切事務。
委托人應當預付處理委托事務的費用。受托人為處理委托事務墊付的必要費用,委托人應當償還該費用及其利息。
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破產的,委托合同終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或者根據委托事務的性質不宜終止的除外。
因委托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破產,致使委托合同終止將損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的繼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組織承受委托事務之前,受托人應當繼續處理委托事務。
二、什么是授權委托書
授權委托書,又稱代理證書。它是由被代理人制作的,證明代理人之代理權并表明其權限范圍的證書。授權委托書只存在于委托代理中,在法定代理中,不存在授權委托書。
三、授權委托書是不是介紹信
在實際生活中,介紹信也被作為授權委托書使用,司法實踐承認其法律效力。授權委托書具有單獨的證明力。實踐中,代理人實施代理行為,只需出具授權委托書,即可表明其代理權的存在。授權委托書的各種事項應記載明確,委托書授權不明的,應作出不利于被代理人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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