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微信小商店代理品牌開通規則
微信小商店代理品牌開通規則 一、代理品牌
代理品牌是指小商店主體非品牌持有人,但是獲品牌持有人的許可在微信小商店平臺售賣該品牌的商品,該小商店為品牌的代理方。
二、開通規則 1.R標
1.2 若商標存在續展或變更行為,需上傳商標局頒發的商標續展證明或商標變更證明,要求證明的商標注冊號需與《商標注冊證》一致;
1.3 若因企業信息變更導致商標信息不一致,需上傳工商局頒發的企業變更證明;
1.4 上傳商標注冊人為源頭的商標授權鏈路的各級授權書,可參考授權書模板,(點擊此處下載“授權書”模板);
1.5 若該品牌商品包含進口商品,需提交進口貨物報關單。
1.6 若商標注冊人為自然人,需提交其簽名的身份證/護照正反面掃描件/復印件。
2.TM標
2.1 上傳申請日期在1年內的《商標注冊申請受理通知書》;
2.2 若因企業信息變更導致商標信息不一致,需上傳工商局頒發的企業變更證明;
2.3 上傳商標注冊人為源頭的商標授權鏈路的各級授權書,可參考授權書模板,可參考授權書模板,(點擊此處下載“授權書”模板);
2.4 若該品牌商品包含進口商品,需提交進口貨物報關單。
2.5 若商標申請人為自然人,需提交其簽名的身份證/護照正反面掃描件/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