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到法院 但你知道起訴離婚需要多少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第二:
如果撫養受理后,會依法通知被告,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規定,人民法院應該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給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即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名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等等,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或是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給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也不會影響到人民法院的審理。
第三:
法院在開庭前會依法通知雙方當事人,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六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以及開庭的時間和地點。
第四:
也就是開庭審理的階段,根據《民事訴訟狀》第一百三十八條規定,法庭調查按照下列順序進行:
1、當事人陳述
2、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
3、出示書證、物證、視聽資料和電子數據
4、宣讀鑒定意見
5、宣讀勘驗筆錄
第五:
最后就是判決,根據《民事訴訟狀》第一百四十二條規定,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第六:
如果當事人采取訴訟的方式離婚,那么就必須要繳納訴訟費,訴訟費是指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程序應當繳納的費用,包括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規定: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300元,涉及財產分割的,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按照0.5%交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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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的流程和費用
在談到訴訟離婚時,有些當事人會認為訴訟的流程比較復雜,甚至于對訴訟流程產生抵觸情緒,但是訴訟本身也只是解決糾紛的一種方式,而且是通過國家強制力更有保障地解決問題,幫助當事人維護合法權益。
為了幫助大家理解訴訟,在準備選擇訴訟離婚的時候做好相關的心理準備和材料、證據的編寫和收集,本文為大家介紹訴訟離婚的流程和費用以及收集證據等的相關事宜。
一、起訴離婚的流程和注意事項
起訴離婚的主要流程包括幾項: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的訴訟請求并進行立案;人民法院進行審理;法院進行調解或者做出判決。
離婚案件起訴立案時,原告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訴狀以及證據材料復印件,一式兩份,立案后,由立案庭發出立案通知書,當事人繳納訴訟費,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一般訴訟費用需向法院交納50元至300元不等,涉及財產分割的,財產總標的大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另行繳納費用。起訴離婚一般需要在被告戶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或在被告的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
訴訟離婚的一審程序一般需要三到六個月,二審程序一般需要三個月。如果法院第一次不判決離婚的話,六個月之后可以重新起訴。
二、如何準備相關材料?
首先需要準備起訴狀,起訴狀當中需要包含下列內容:
①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籍貫和住所地;
②訴訟請求,例如請求離婚、分割財產、分配撫養權等;
③離婚的事實以及理由。
其次,要準備相關的證據材料,用于證明身份的證據材料包含雙方當事人身份證原件和結婚證原件,結婚證遺失的可以委托律師復印《結婚登記申請表》并要求民政部門加蓋印章。
需要在訴訟中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需要提供相關財產證明,需要分配子女撫養權的需要提交子女出生證明或者戶口本,同時在證據材料中還需要附上證據目錄和送達地址確認書。
三、什么情況下能夠判決離婚?
人民法院對訴訟離婚案件會優先適用調解,調解不成能夠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可以判決離婚;因此訴訟離婚需要向法庭提交夫妻雙方感情破裂、無法繼續生活下去的證據,同時如果能夠根據證據主張對方有過錯的,還可以要求賠償。
法定能認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等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因此,訴訟離婚中不僅要根據相應的情況來準備訴狀,還需要針對自己的訴訟需求和主張的事實收集證據,法律和訴訟是解決民事法律關系的終極手段,因此在相關規定上自然也就更加嚴格。
離婚案件中每一位當事人的情況都存在差異性,訴訟當中不同的訴訟請求也需要相應的證據和對應的訴訟方案,因此建議您尋求專業的律師團隊為您提供法律咨詢、幫助您制定訴訟方案,順利地告別過去,開啟新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