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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寫字樓、商鋪還是住宅,轉租都很普遍,轉租的形式通常就是:租客從房東手里租下房屋,再與第三人簽訂租賃合同,把房屋整體或部分轉租給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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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不同意轉租怎么辦?
廣東駿道律師事務所李俊佳律師解答:
經房東同意租客才可以轉租,法律上的規定見于《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條及第七百一十八條。
房東不同意的轉租的處理方式如下:
1.房東不同意轉租且態度惡劣可以和房東耐心商量,取得房東的同情,并保證房東的收益不會受到轉租的影響。
2.房東出租房屋主要是為了租金收益,如果商量后房東還不同意,可以嘗試轉讓的方式。租期不到時,可以和房東商議幫房東找新的租客,讓新租客和房東簽訂新的租房合同,另外解除自己的租房合同。這樣以后所有事項是新租客和房東的責任,和自己再沒有關系。一般情況下,只要不影響房東自己對房屋的管理權和收益,房東會同意轉租的。
廣東駿道律師事務所李俊佳律師解析:
非法轉租會產生以下法律后果:
1.轉租人與次承租人之間租賃合同有效,轉租人負有使次承租人取得對租賃物為使用、收益權利的義務,因轉租人不能使次承租人取得使用、收益的權利,次承租人有權向轉租人請求損害賠償。
2.出租人與承租人之間,因承租人轉租是嚴重的違約行為,出租人有權終止合同,并可以請求損害賠償;出租人不終止合同的,租賃關系仍然有效,不因承租人的轉租而受影響。
3.出租人與次承租人之間,次承租人的租賃權不能對抗出租人,在出租人終止租賃關系時,出租人完全可以直接向次承租人請求返還租賃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
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李俊佳律師簡介
廣東駿道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執業以來經辦了上百件案子,具有豐富的訴訟實踐經驗。在民事領域,成功為當事人爭取利益和挽回損失,二審不乏有成功改判案例;在刑事領域,多為當事人成功辦理取保候審、爭取到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