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上訴狀范本
XX年最新民事上訴狀范本所謂民事上訴狀,是指當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的第一審民事判決或裁定,依法向上一人民法院上訴,請求重新審理案件而提出的一種訴訟文書。以下是精心為大家的最新民事上訴狀范本,推薦給大家參考,歡送大家前來閱讀。民事上訴狀由七局部組成:1、上訴狀的名稱,即“民事上訴狀”五個字。2、上訴人與被上訴人的個人基本情況。上訴人的個人基本情況,即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職業、住址;被上訴人的個人基本情況,即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職業、住址。企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對判決、裁定不服而上訴的,應寫明其單位名稱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3、提起上訴的原審案件的案由。如離婚案、繼承案等;上訴人因何案、不服何處人民法院、于何時、以何字、號(×字第×號)的判決或裁定而提出上訴的。4、上訴的請求。這是上訴狀的重要組成局部。上訴請求的內容應當概括地、準確地、有針對性地請求第二審人民法院撤銷、變更原審的判決或裁定,或者請求重新審理。5、上訴的理由。這是上訴狀最重要德望組成局部。上訴理由的內容可以從三方面提出:(1)認定事實方面。各種民事案件所認定的事實是各不相同的,各種性質的案件有各種不同內容的事實。
如繼承案、贍養案、離婚案、經濟合同案等案情事實都各不相同。當某一民事案件的原裁判在所認定的事實不實或不清、不準、不當甚至全部錯誤時,上訴人都可以有針對性地反駁錯誤的認定,陳述正確的事實,舉出有關證據,擺明其中道理,提出上訴理由。所擺事實應當是客觀的、全面的、符合實際的;所講的道理應當是透明的、明確的、情理交融的。(2)適用法律方面。上訴人對原審裁判所適用的法律認為不當時,應當具體指出其不當之處,提出上訴理由。其內容要根據不同的案件所違反的不同的法律而提出,如:原判決離婚案中錯誤地引用了《婚姻法》的條款,債務案中錯誤地引用了《民法》的條款,經濟案中錯誤地引用了《經濟合同法》的條款等,應該在上訴狀中明確指出其錯誤引用法律的具體條款,并說明應正確引用的法律依據,以備第二審人民法院作出全面的、正確的審查。(3)適用程序法方面。上訴人如認為原審裁判有違反民事訴訟程序的,如離婚案件應領先行調解而未調解就判決離婚等,可作為上訴的理由提出。6、結尾。其內容為:(1)上訴狀所送人民法院的名稱。(2)上訴人簽名并蓋章。(3)具狀的時間(年、月、日)。7、附項。應列明上訴狀副本×份;書證×份;證物×件。上訴人: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名稱:職務: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務:工作單位:住所::上訴人因一案,不服法院于年月日字第號判決,現提出上訴。
上訴理由及請求:此致人民法院上訴人:(蓋章)法定代表人:(簽章)年月日附:1、本上訴狀副本份。2、有關證明材料件。注:①上訴理由應全面陳述對第一審人民法院在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上的不當或錯誤,提出所根據的事實和理由,包括在一審程序中未提供的事實、理由和證據。上訴的請求包括要求全部或局部撤銷、變更原判決。②當事人不服法院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一上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模板,內容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