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后,什么時候能簽勞動合同
入職后,一個月內隨時能簽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勞動合同工資約定的書寫應當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共同協商一致確定,具體的條款表達方式也可以由雙方協商決定,一般需要寫明工資的支付方式及時間、工資標準、數額、試用期工資、正式工資以及加班工資等項目。找法網提醒,試用期工資有明文規定的不低于約定工資的80%并且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績效和考勤和崗位工資應該明確數額或計算方法。
三、勞動合同期限如何?
勞動合同期限一般有3種,分別是:
1.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它是指訂立勞動合同時約定了一定的期限、期限屆滿,勞動法律關系即行終止。這種合同適用范圍廣,應變能務強,可以根據生產需要和工作崗位的不同要求來確定合同期限。
2.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這種合同一般適用于從事技術性較強、需要持續進行工作的崗位。訂立這種合同的職工一般可以長期在一個單位或部門從事生產(工作),但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不等于一成不變,如果出現符合法律、法規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也可變更、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
3.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它是指勞動合同當事人雙方把完成某項工作的時間約定為合同終止而達成的協議。它與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區別是約定合同終止條件,而不是約定確定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