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訴、刑事附帶民事案件起訴須知
如要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提交刑事附帶民事自訴狀。
(二)刑事自訴人(代為告訴人)、被告人相關身份證明材料;
(三)能夠證明被告人犯罪事實及犯罪后果的相關證據。
三、法院立案程序
到法院立案,將按以下程序進行:
1.將您準備的上述材料及證據向法院立案庭遞交。
2.法院立案人員收到您的刑事自訴狀后,向您出具書面憑證并注明收到日期。
3.法院將及時審查您提交的相關材料,對符合法律規定的自訴,法院會當場予以登記立案;對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自訴,法院會予以釋明。
4.當場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的,法院會在收到自訴狀之日起十五日內決定是否立案。
四、特別提示
刑事自訴案件不交納案件受理費。
附帶民事訴訟案件起訴須知
如您系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案件的附帶民事訴訟的起訴人,請在提起訴訟前,仔細閱讀以下注意事項:
一、法院管轄范圍
人民法院受理附帶民事訴訟案件,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相關刑事案件已為法院受理;
2.因人身權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質損失或財物被犯罪分子毀壞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3.因犯罪行為遭受物質損失的被害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已死亡被害人的近親屬、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二、起訴材料準備
起訴前,您應當準備以下材料:
(一)附帶民事起訴狀(正本一份,并按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數量準備相應數量副本)。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的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或者出生時間、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職業、工作單位和住址等;
2.請求賠償的具體項目和金額;
3.請求賠償的物質損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為造成以及賠償費用產生的事實根據和法律根據;
4.致送法院的名稱、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簽名、捺印或者蓋章及具狀時間。
(二)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的相關身份證明材料。
(三)能夠證明請求賠償的物質損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為造成以及所主張賠償費用的相關證據。
三、法院立案程序
法院立案,將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1.將您準備的上述材料及證據向法院立案庭遞交。
2.法院收到附帶民事訴狀后,將會進行審查,在七日內作出決定,并通知您。
四、特別提示
附帶民事訴訟應當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審判決宣告以前提起。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在第一審判決宣告以前沒有提起,在第二審期間提起的,第二審人民法院可依法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在刑事判決、裁定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訴訟。
對于被害人因犯罪行為遭受精神損失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附帶民事訴訟案件不交納案件受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