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借款人只是簽字有效嗎?
一、借條借款人只是簽字有效嗎?
只要有借款人簽名,具體數額,這就有效。
1、只要是當事人真實意思的表示且內容合法的欠條并經當事人簽字確認的,就是有法律效力,不需要特別的格式;
2、即使是當事人簽字的欠條或借條在形式上有瑕疵,也不會影響法院對案件的審理;
3、法院會對形式有瑕疵的“欠條”或者“收條”,結合其他證據認定是否存在借貸關系,同時對現金交付的借貸,可根據交付憑證、支付能力、交易習慣、借貸金額的大小、當事人間關系以及當事人陳述的交易細節經過等因素綜合判斷雙方之間是否有合法真實的債權債務關系。
二、民間借貸中注意事項有什么?
1、最好形成書面借據。人民法院審查借貸糾紛案件的起訴材料時,通常要求原告提供書面借據;無書面借據或無法提供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或與自己無利害關系的兩人以上的證人證言,來支持自己的主張。
在民間借貸過程中很少有人簽訂正式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往往被簡化為借條,只要借條中能體現出借貸的內容,借款合同關系也是成立的,出一份書面的借條還是很有必要。
另外,需要特別提醒的是,借款協議不同于借條。就是說,簽訂了借款協議,不一定發生了借款的事實,如果要證明款項已經借出去,還應當有借款人出具借據;而借條是借款已經實際發生的證明。
2、借貸雙方應對借款利率和借款期限約定清楚。如果因為對有無約定利率發生爭議,又不能證明的,人民法院往往參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息,在實際上雙方口頭約定過利率的情況下對出借人不利。另外,借款期限的約定關系到出借人收回借款本息的成本和訴訟時效的起算。
3、合同到期時如發生借款方不能按照約定全部返還本息的情況時,一定要對所償還的款項進行說明或者同出借方協商一致,明確所還款是利息還是本金,否則,所還款項按照先歸還利息,后歸還本金的方式計算。
4、最好借款的同時設定有效的擔保。擔保是出借方為了保障履行債權而采取的一種有效的法律措施。有了擔保,將來實現債權才能有更好的保證。
綜上所述,借款人和出借人談好借款意向后,會要求寫一份借條,在借條上應當借款人本人簽字,只要借條內容完整,簽字清晰,就是有效的,法律予以保護。作為出借人,最好讓對方當面寫借條,尤其在簽名的時候,當面簽名可以防止對方作假。